关于转发《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各创投机构:

  为了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导向作用,引导和支持我市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,营造良好的区域投融资环境,市科技局于近日颁布了《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。这是我市促进科技创新、支持创投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。现转发给你们,请大家认真阅读,并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
 

  本《办法》将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,年内将开展首次申报工作,具体《实施意见》另行通知。

 

苏州市创业投资协会

2012年10月12日